院內常見癌別 |
Q1 |
甲狀腺癌、胰臟癌等癌別,若個案數達 50 例,是否亦須成立多專科團隊? |
A1 |
癌症診療品質認證所規範或審查之癌別,至多為認證通則 1(癌症別之選取範圍)所列之 14 種癌症別。甲狀腺癌、胰臟癌並未在列,故不會作為認證抽審癌別。建議貴院可視院內病人需求及診療照護作業現況,自行討論決定是否成立團隊。 |
Q2 |
淋巴癌雖列為「院內常見癌別」,但個案數實在很少,仍需成立多專科團隊? |
A2 |
可與治療方式相近且主要成員科別雷同之癌別合併為聯合團隊,如:血液癌症等。針對惡性淋巴瘤個案極少的醫院,可接受該院依淋巴癌腫瘤部位提至該部位之多專科團隊會議共同討論病人(例如:將腸道惡性淋巴瘤個案,提至消化系癌團隊會議共同討論)。 |
團隊成立時間 |
Q1 |
若醫院預計於 112 年首次申請認證,多專科團隊成立之時間是否有規範? |
A1 |
若醫院於 112 年提出首次認證申請,基準要求實地認證資料審查區間為 111 年至 112 年認證前 2 個月,故醫院至少需於 111 年 12 月前成立符合基準要求之多專科團隊並有實際運作之實。醫院欲參加癌症認證,必須進行三年的長表申報,在此同時,應建立符合院內常見癌別之多專科團隊,而非參加的前一年度才開始準備。 |
Q2 |
111 年首次申請認證之資料審閱區間為 110 年 1 月至 111 年認證前 2 個月,但本院於 110 年 2 月才依基準規範成立泌尿道癌團隊,是否可接受? |
A2 |
考量 111 年申請第一階段認證且通過者,必須於 112 年申請第二階段認證;又 112 年第二階段認證,其資料審閱區間為 111 年 1 月至 112 年認證前 2 個月。故至少需於 110 年 12 月前成立符合基準要求之多專科團隊並有實際運作(如制定診療指引、藥物處方及召開團隊會議…等)即可接受。然如欲申請癌症認證,必須進行三年的長表申報,在此同時,應建立符合院內常見癌別之多專科團隊,而非參加的前一年度才開始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