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11 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未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版)」及「111 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版)」Q&A專區,詳請見「Q&A專區」。
公告111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委員共識
公告「111 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委員共識(未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版)」及「111 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委員共識(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版)」,詳請見「下載專區」。
公告112年新版認證基準草案並請惠賜意見
111年腫瘤個案管理護理師培訓課程即將開放報名
台灣腫瘤護理學會舉辦之「111 年腫瘤個案管理護理師培訓課程」將於 4 月 1 日開放報名(詳請點此查閱),敬請未完成相關教育訓練之個管師,務必盡速報名。
公告111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基準、作業程序及醫院自評書
公告「111 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基準、作業程序及醫院自評書(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及「111 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基準、作業程序及醫院自評書(未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詳請見「下載專區」。
公告111年度認證醫院說明會(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簡報
110 年 12 月 10 日召開之「111 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說明會(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簡報現已公告,詳請點此查閱。
公告110年度認證醫院檢討會(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簡報
110 年 12 月 2 日召開之「110 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檢討會(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簡報現已公告,詳請點此查閱。
公告111年度認證醫院說明會(未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簡報
110 年 11 月 26 日召開之「111 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說明會(未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簡報現已公告,詳請點此查閱。
公告「癌症診療品質認證效期展延二年」
為使醫院全力進行武漢肺炎防疫工作,有關癌症診療品質認證效期及原預計於本 ( 110 ) 年申請認證作業者將進行下列調整 ( 衛生福利部公文PDF檔 ):
【採未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版】
1. 原預計於 110 年提出認證申請之醫院:可自行決定是否提出申請。惟醫院自選於本 ( 110 ) 年度申請認證者,需於本 ( 110 ) 年 6 月底前,以正式函文告知國民健康署。( 請見備註 1 )
【採曾通過認證醫院適用版】
1.「效期至 110 年屆滿」之醫院:( 請自下列方案自選一項 )
(1) 直接展延二年,免函文告知國民健康署。( 請見備註 2 )
(2) 維持同一 ( 110 ) 年度辦理認證,則需於本 ( 110 ) 年 6 月底前,以正式函文告知國民健康署。( 請見備註 1 )
2.「109 年通過第一階段認證預計於 110 年提出第二階段認證」之醫院:( 請自下列方案自選一項 )
(1) 直接順延二年於 112 年辦理認證,免函文告知國民健康署。
(2) 維持同一 ( 110 ) 年度辦理認證,則需於本 ( 110 ) 年 6 月底前,以正式函文告知國民健康署。( 請見備註 1 )
3.「認證效期至 111 年、112 年及 113 年」之醫院:直接展延二年,免函文告知國民健康署。( 請見備註 2 )
※ 備註 1:如醫院自選於本 ( 110 ) 年度辦理認證,仍需視疫情發展狀況,並配合中央防疫規定而定。
※ 備註 2:展延後之效期已於國民健康署官網公告,不另發證書。
有關防疫期間之相關會議召開
考量疫情發展難以預料,若疫情轉為嚴峻,致使醫院無法依基準規範召開相關會議(如:癌症委員會、多專科團隊會議等),則醫院得根據自行規範的會議召開方式及頻率辦理,惟醫院需提供自訂規範之佐證資料,委員將據此進行評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