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擬申請第二階段認證之醫院,若同一年度遇醫院評鑑(不含教學醫院評鑑)者,醫院得自選「維持同一年度」或「認證效期展延一年」辦理;惟如選擇「認證效期展延一年」者,請醫院於認證效期屆期前一年(即112年),以正式公函告知健康署,再由健康署回復審查結果。詳請見113年認證作業程序。
公告113年度認證醫院說明會(第一階段認證醫院適用)簡報
112 年 11 月 24 日召開之「113 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 – 醫院說明會(第一階段認證醫院適用)」簡報現已公告,詳請點此查閱。
公告112年度認證醫院檢討會(第一階段認證醫院適用)簡報
112 年 11 月 22 日召開之「112 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 – 醫院檢討會(第一階段認證醫院適用)」簡報現已公告,詳請點此查閱。
重要提醒
欲申請113 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之醫院,請於113年2月1日至113年3月1日前備妥申請資料,免備文逕送(寄)達健康署委託之機構,以完成報名之申請(詳請參認證作業程序)。
報名113年度認證醫院說明會(第二階段認證醫院適用)
113 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說明會(第二階段認證醫院適用)謹訂於 112 年 12 月 13 日假國家圖書館文教區-國際會議廳舉行,敬請相關醫院於 12 月 6 日前完成團體報名。
公告113年度兩階段認證醫院自評書
公告 113 年度兩階段認證醫院自評書,詳請至下載專區查閱。
公告113年度兩階段認證作業程序與認證基準
公告 113 年度兩階段認證作業程序與認證基準及評分說明,詳請至下載專區查閱。
[徵才]癌症診療品質認證計畫助理
癌症診療品質認證計畫誠徵研究助理,詳請見徵才訊息。
有關防疫期間之相關會議召開
考量疫情發展難以預料,若疫情轉為嚴峻,致使醫院無法依基準規範召開相關會議(如:癌症委員會、多專科團隊會議等),則醫院得根據自行規範的會議召開方式及頻率辦理,惟醫院需提供自訂規範之佐證資料,委員將據此進行評核。